婁底市城市建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關于印發(fā)《2015年市城投集團績效評估實施方案》的通知
婁城投〔2015〕72號
機關各部室、所屬單位、子公司:
《2015年市城投集團績效評估實施方案》已經市城投集團黨委同意,現(xiàn)印發(fā)給你們,請認真組織實施。
婁底市城市建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
2015年市城投集團績效評估實施方案
為全面完成市委、市政府確定的2015年重點工作目標,推動婁底城市建設投資事業(yè)又好又快發(fā)展,根據《政府工作報告》重點工作部門分工的意見、省市績效評估指標、市城投集團2015年工作要點等文件精神,結合本單位實際情況,制定本方案。
一、組織領導
成立市城投集團績效評估考核工作領導小組,組成人員如下:
組長:劉中生
副組長:肖建紅
成員:劉偉群、龍志、張善平、劉石奇、周孟冬、彭希勇、
羅斌、楊柏林、楊海波
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,由劉偉群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,劉新文、嚴紅梅任辦公室副主任,王進、袁有財、謝振中等同志為辦公室成員。辦公室具體負責績效考核日常工作。
二、評估工作
(一)評估范圍
市城投集團機關各部室、所屬單位、子公司(以下簡稱各單位)
(二)評估內容、指標
主要評估承擔市委、市政府下達給城投集團的績效評估共性指標、重點工作和重點項目以及本部門業(yè)務等指標的完成情況,總分值為100分。
(三)評估程序和方法
1、制定評估指標體系
市城投集團績效辦根據市城投集團黨委的部署要求,會同有關部室研究制定評估指標體系。各單位根據評估指標體系,結合實際,制定本部門績效計劃,明確目標要求、工作措施、時間安排和責任分工,報市城投集團績效評估領導小組審定。
2、日常督查
市城投集團績效辦組織或委托有關部室采取實地考察、專項檢查和抽樣調查等方式,對各單位完成工作進度、質量和效益情況進行不定期的跟蹤檢查,掌握工作情況。重點是對市委、市政府確定的績效評估共性指標、重點工作、重點工程項目完成情況進行督辦。
3、單位自評
各單位對各自承擔的指標任務完成情況進行自評,總結經驗,查找問題,研究制定整改措施,并于
4、年終評估
市城投集團績效辦組織有關數(shù)據采集部門對各單位年度績效進行綜合評估(共性指標評估:辦公室、財務部、人力資源部(加掛紀檢監(jiān)察部牌子)、信訪辦;其它指標評估:工程部、籌融資部、合約部、土地經營部、征遷部、總工室)。對被評估單位全年完成工作的數(shù)量、質量和效益等進行評估打分,全面考評各項工作完成情況。具體采取“聽、查、看、訪”的方式進行。
聽。聽取被評估單位完成績效計劃情況的匯報(單位負責人述職),主要包括任務完成情況、主要做法、實際效果、突出業(yè)績、存在的問題及改進措施等內容。沒有完成工作任務的,要說明原因并提出整改措施。
查。重點查閱被評估單位工作任務完成情況的相關資料,主要包括工作計劃、會議記錄、工作過程記錄、自評資料、工程驗收報告、工作總結、工作業(yè)績等。
看。重點察看被評估單位相關工作任務完成結果、重點項目現(xiàn)場,核驗工作落實的實際情況。
訪。通過召開部分工作人員或服務對象座談會,走訪具有代表性的企事業(yè)單位和知情群眾,發(fā)放民意調查表,聽取各方面對被評估單位工作情況的意見和建議。
綜合評估總分為100分,其中部門(單位)自評占40分、市城投集團績效辦與有關數(shù)據采集部門評分占60分。
5、確定評估等次
市城投集團績效辦匯總評估情況。得分計算方式為:被評估單位績效評估綜合得分=自評分×40%+市城投集團績效辦與有關數(shù)據采集部門評分×60%。
6、擬定評估等次
評估結果分為先進、合格、不合格等次。先進等次從合格單位中產生,先進部室和先進單位(子公司)各按被評估總數(shù)的30%確定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為不合格單位:①非客觀原因工作任務未完成,綜合得分在60分以下的。②因工作失職瀆職造成重大損失和惡劣影響,經市城投集團績效評估領導小組研究審定,認定為不合格的。③在計劃生育、安全生產、綜合治理被上級一票否決的單位。
(四)評估結果運用
1、根據單位年終考核評分,按高分到低分的原則,從機關部室中評選3個績效先進單位;從所屬單位與子公司中評出1個績效先進單位。
2、對績效先進單位、先進個人予以獎勵。
(1)被評為績效先進的單位各獎勵5000元,并發(fā)給獎牌。成立不超過半年的單位列入年度考核,不參與評先。不合格單位不列入評先。
對評估結果為不合格的單位,給予通報批評,要求限期整改,并按綜合得分扣除相應的績效工資,其先進比例不得超過10%,其負責人不得參加評先評優(yōu),由黨委實行誡勉談話。對嚴重失職、瀆職并造成重大損失或惡劣影響的人員,由紀檢監(jiān)察部門按照有關規(guī)定追究責任。
(2)先進個人按各單位總人數(shù)的20%評選(按四舍五入的方法);優(yōu)崗按市人社局下達的優(yōu)崗指標在城投辦干部職工中評選(具體名額在年終績效考核方案中確定)。
優(yōu)崗、先進個人獎勵標準為1000元/人(包括市級及以上表彰的先進個人),并發(fā)給榮譽證書。
三、任務分解
附件一:市城投集團機關部室2015年度工作責任目標
附件二:市城投集團所屬單位、子公司2015年度工作
責任目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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